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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 邻里纠纷调解书范本(九篇)

时间:2022-08-27 2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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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 邻里纠纷调解书范本(九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一

目前,民间纠纷的主体更多地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与基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扩展;民间纠纷的内容也由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婚姻、继承纠纷或邻里之间简单的侵权、债务纠纷,发展为合伙投资纠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城市建设噪声扰民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征地纠纷、村务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在总体上呈现出非对抗性质的矛盾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矛盾纠纷日趋错综复杂;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纠纷矛盾冲突表现的形式和外在激烈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化解这些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有所差异。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等涵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而且在功能和体系上可以互补衔接,形成动态的程序体系和运作调整系统,得以满足不同性质、类型和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冲突的复杂性更为明显,由此决定了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以“仲裁”和“调解”为主要组成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得到了民众的认同,但因其不确定性又使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规范性的要求。为了克服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经过近年来的逐步探索,我国有针对性地把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纳入了法律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已基本实现与诉讼的良好衔接。

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进行了规范,允许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克服了调解协议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不足,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作用。1月,《人民调解法》实施,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依据,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技术层面的衔接。

面对日益增多的繁复的社会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化解需求,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从未停止。,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对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主要体现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刑事司法领域,则表现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审判中也必须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各地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比如尝试刑事和解制度、引入社区矫正等。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尚不完整、系统。虽然近年来《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在法律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人民调解、仲裁等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体的分工和作用的领域仍不清晰,存在着程序设计和职能替代上的重复,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医疗事故纠纷解决中既有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在当事人之间认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和不信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要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服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造成了仲裁和诉讼的重复。法律程序设计上的不完善是造成近年来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实现的社会目标尚不够清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应当以“为民”、“人本”理念为基础,以能否体现人民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优劣判断的重要标准。在司法与政治关系密切的背景下,实践中很难界定何为司法应当追求的社会目标,何为政治应该实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精髓、深刻领会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内涵,否则就会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产生消极影响。

灵活调解与依法调解之间的冲突依然未得到很好的平衡。注重灵活性、不拘泥于法律法规是人民调解的独有优势,而依法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何平衡好“灵活”与“依法”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因为必要的上位法依据缺失,地方司法机关进行的某些探索是否突破了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少的质疑。比如,各地法院开展的委托调解在《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中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司法机关实践中各自为政造成司法不统一。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对纠纷化解方式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各地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但也应当注意由此带来的对司法制度统一性的冲击。以刑事和解为例,有的法院主张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即使是故意杀人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只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这种情形对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对司法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起到了负面作用,终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法治为轴心,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原则部分加入符合“为民”、“人本”理念的规定。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成熟的、正确可行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依法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既合法理又兼顾情理。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的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也必须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笔者建议,建立由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可变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特点,互通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探讨,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增强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见性,以便有利于采取有效的矛盾疏导和防范措施。

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的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这部分案件的有效化解,无疑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功能实现的重要体现。要提前预防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当事人积累的怨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通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畴,及时催办督办并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治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发展动向,对各类动态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分析预测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二

按照县委办发〔〕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 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依托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协调,在司法所设立接待受理平台,由组长指派人员轮流值班,对群众的纠纷诉求实行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三

一、会议基本情况

x5年7月7日上午,x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x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赐群、王焕达,县司法局纪检组长龚明祥,县司法局各股室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主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人。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x5年6月,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件、邻里纠纷7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6件、合同纠纷2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25件、山林土地纠纷27件、政府拆迁纠纷6件、交通道路纠纷5件、其他纠纷13件等。调解成功215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4件,化解率成功99.5%。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人次,预防纠纷3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1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30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形势案件。

三、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调处措施

本月排查出的各类民间纠纷,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尽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并做到: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

2、加强对重点上访户的稳控工作力度,要主动上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有针对性的做好化解工作。

3、做好每月的矛盾纠纷排调、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抓好落实。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同志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要求再接再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四

为切实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乡镇)、各级调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海鱼事调处工作和警调、诉调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级调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审判案例、调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干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

(二)畅通信息渠道。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通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辖区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要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大纠纷直报、纠纷调处督办等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预警工作意见,向党委政府报告,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要查漏补缺,做到不留隐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请各司法所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基层股。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五

时 间:x3年9月29日

地 点:安阳乡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综治办主任,武装部长兼综治办副主任任亮同志,各村治保主任,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乡综治办、司法所全体干部

讨论议题: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本月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件,其中财产损害赔偿纷1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邻里纠纷1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件,人身损害赔偿1件,其他2件,成功调处6件,化解率85%。

三、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其调处措施

1、本月排查出信访苗头性事件1件,为金王庄村一、二社群众的制种玉米款未兑付的问题,由于事件发生以来,乡党委、政府积极协调,主动关注事态发生,并给群众做思想工作,群众至今未到市、区有关部门上访,目前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已立案,尤国万已被经侦大队控制,并到尤国万出售制种玉米种子黑龙江调查玉米种子款支付情况,经查种子仍放在黑龙江,由于种子不达标,对方拒绝支付种子款。下一步,将由责任领导牵头,金王庄村负责,继续做好群众的

思想工作,说明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案件。排查贺家城村制种玉米款苗头性纠纷一件,落实相关责任人。

2、赵书记对国庆前信访维稳工作的安排意见:

1、在国庆前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梳理、排查,查找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化解。对排查出的稳定隐患制定维稳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制定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2、召开一次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国庆期间维稳工作。3、加强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逐一落实稳控人员、责任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把重点人员稳控在本地。一旦发生失控,及时启动预案,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及时跟进劝返。 4、加强节日值班,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各村、各单位每天下午3:00前上报当天情况,突发情况及时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5、全乡领导干部根据相关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全乡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如果发现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六

各村民委员会、办站所,乡直各单位: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

“平安王店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根据县办[]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以降低信访上行压力,减少信访总量,阻断矛盾纠纷演变成治安、刑事案件及信访事件的渠道,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三不”工作目标,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王店孜乡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1.防字当头,抓早抓小。切实发挥乡、村基层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发挥乡村干部、综治协管员人熟地熟、宜于发现、利于化解的优势,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因事制宜,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及时、高效的特点,力争矛盾纠纷不出村,确保一级调解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完善乡综治牵头,国土、民政、司法、公安、农经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行政、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二级调解规范、高效;完善“三调”联动机制,适时导入信访程序,因案施策,借助多种手段、方法、途径,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3.坚持原则,依法办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内,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4.教育疏导,以和为本。在坚持依法化解的基础上,坚持以和为本,采取教育和疏导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灵活、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解决矛盾纠纷“有人过问”的问题。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王涛任组长,乡党委委员许朝同任副组长,相关办站所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朝同兼任办公室主任,薛建科、郭武文、耿艳侠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都要成立由相应的领导小组。乡综治办主任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综治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推动工作。信访办、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农经站、国土所、财政所等部门积极参与,履职尽责,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联动合力。各村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动排查、统一受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队伍、分片包保,解决矛盾纠纷“有人排查”的问题。各村要建立以村“两委”干部和综治协管员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专门队伍,由乡包村干部分管,村支部书记负领导责任,村委会主任、村治保主任负责直接责任。要以自然庄或村民组为单位,划分包保范围,责任到人。各责任人对所包保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建立录入以及调解卷宗制作负具体责任。

3.明确职责、注意方法,解决矛盾纠纷“怎样排查”的问题。

①创新排查方式。乡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综治协管员在日常下乡、工作走访、扶贫帮困以及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的过程中,注意发现苗头,注重收集线索,及时记录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手册”上,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应排尽排。

②突出排查重点。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及有可能引发上访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重点排查农村宅基、承包地、建房、低保、扶贫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乡村邻里、群众之间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实际的排查化解工作中,各村要不拘定式,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形式,做到随有随排不漏排,分工范围全覆盖。

③完善排查制度。坚持实行谁发现、谁排查、谁记录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分类包保,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下一步的调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④“进京访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7月起),全天候、不间断、动态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5:00时之前报到乡信访办,特殊情况随有随报。

4.以调为主、以和为先,解决矛盾纠纷“有人化解”的问题。

①规范一级调解机制。一级调解以群众调解(人民调解)为主,主要在行政村一级进行。对于各个村、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谁排查发现、谁牵头化解的工作要求,由村干部及综治协管员负责进行调处。在调处时,要注重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村干部、种养大户等在当地有威望、有能力的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各村可依托“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设立人民调解室,力争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初发阶段,最大限度保障一级调解成功,确保矛盾冰释前嫌,纠纷烟消云散。要建立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分为排查已化解和排查未化解两类,并及时上报乡综治办、信访办。对于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将化解人员、时间、化解方式方法等记录在案,做成卷宗,存档备查,作为县财政奖补的依据之一。

②健全二级调解机制。二级调解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主,主要在乡一级进行。对调处不掉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乡综治办,由综治办安排当事人到乡进行二级调解。乡综治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司法、国土、农经、民政、派出所、财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处理,切实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人员吸附在当地,确保社会和谐有序,确保群众安居乐业。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指导、推动作用,努力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尽量选择诉外调解。

③建立信访导入机制。对经过一级调解、二级调解不成功、仍然化解不掉的矛盾纠纷,在二级调解结束后,及时导入乡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乡综治办要将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移送到乡信访室,由乡信访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信访工作程序,进行受理、告知、办理、答复、回访和信访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完成信访一级终结。上访人对信访办理事项不满意的,乡信访室要明确告知其救济渠道,促使其依法逐级走访。

④完善衔接上报程序。乡综治办要将导入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的矛盾纠纷,连同排查已化解的和经排查未化解的矛盾纠纷,按月汇总,在下月5日前上报县综治办及信访局。

5、加大投入、专款专用,解决矛盾纠纷“有经费支撑”的问题。各村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装订成卷,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矛盾纠纷化解的难易程度、社会面影响大小、立卷规范化程度等给予一定数额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励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参见阜南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奖励实施方案》)。乡政府从平安建设经费中专门拿出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专款专用。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与矛盾纠纷排查员(村两委干部及综治协管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违纪违法责任。

6.严明奖惩、严肃责任,解决矛盾纠纷“有机制保障”的问题。奖惩旨在推进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未排查登记在册人员上访的,每出现1例到乡级的,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200元,追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100元,越级上访的,逐级加倍追缴责任金;排查登记在册人员上访的,到乡级的不追缴责任金,越级到县级上访的,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200元,追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100元,到县级以上的逐级加倍追缴责任金。年度化解率100%的村奖3000元,奖包村干部1000元;没有化解的,每例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600元,追缴包村干部、明确由部门配合的办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200元(乡村两级权限范围内无力化解的除外)。

奖惩实行月通报年总评,原对村信访倒扣分考核方案不变。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上访信访批多量大的,实行约谈直至“一票否决”,并严格实行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七

为切实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乡镇)、各级调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海鱼事调处工作和警调、诉调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级调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审判案例、调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干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

(二)畅通信息渠道。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通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辖区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要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大纠纷直报、纠纷调处督办等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预警工作意见,向党委政府报告,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要查漏补缺,做到不留隐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请各司法所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基层股。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八

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8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一)持续开展排查。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

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

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

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部门联动。

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

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最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方案范文简短九

按照县委办发〔〕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 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依托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协调,在司法所设立接待受理平台,由组长指派人员轮流值班,对群众的纠纷诉求实行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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