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400字范文 > 行政仲裁申请书(精选20篇)

行政仲裁申请书(精选20篇)

时间:2020-07-15 03:29:50

相关推荐

行政仲裁申请书(精选20篇)

仲裁仲裁申请书

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是我们能够不断进步的基础。在写一篇完美总结之前,先进行全面的信息收集和整理,构建写作的基础。以下是美食达人整理的一些烹饪技巧和食谱,供大家参考。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一

申诉人:

所在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 传真:电报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诉人:

所在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 传真:电报号码:

案由:(写明争议案件的性质)

请求事项:(要求仲裁解决的具体问题)

事实与理由:

1、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由来、发生、发展的经过。

2、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

3、实事求是地说明被诉人应承担的责任

此致

仲裁委员会

附:1、证据

2、本申请书副本 份

申诉人:

年 月 日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股权转让合同”),申请人受让__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__公司20xx年度审计报告,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实际投资5500万元,股本溢价2500万元。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关于公司往来款的确认书》,告知申请人其已通过向山西h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资万元,由于双方订立合同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抽逃出资的事实,而依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权,因此,被申请人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此后,申请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抽逃的出资,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予以补足。

__公司因为资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申请人均作出积极回应,截止至20xx年1月15日,申请人累计已向被申请人及__公司流入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20xx年3月28日名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的文件确认了申请人总计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折抵__公司40%的股权,而被申请人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确认为4500万元(计算标准为: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8000万元转让款扣减申请人已支付的3000万元及预估的__公司万元亏损),之后,双方于20xx年4月7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再次确认申请人受让100%股权变更为受让40%股权。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100%受让股权还是部分受让股权,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万元出资,申请人始终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申请人也从未放弃要求被申请人充实资本,且屡次催告,年月日申请人再次函告被申请人日内返还抽逃的出资,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返还。

由于工程项目急需支付工程款,__公司已多次发函股东要求增加投资,但被申请人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其仍不履行返还出资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该行为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如申请。

此致

申请人: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郝__。

被申请人:四川__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______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__。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____年3月至____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申请人郝__于____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__制药有限公司工作。____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____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饶##,男,x年##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号。

被申请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联系电话:##。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x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x年2月至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书面证据材料页。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五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xxx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二、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第一项请求交付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五、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4月19日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同年8月17日双方又签订了《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该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xx年年10月30日向申请人交付回民区昌盛家园6号楼2单元3层西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74.39㎡,产权归申请人所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义务,支付首次付款33910元。

xx年年10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但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交回原合同,重新签合同后才能交付第二次付款和办理入住手续。经申请人对照发现被申请人要求重新签订的合同第二条同原合同约定不符,作为回迁户补交的差价比原合同多出近万元。经多次协商,被申请人不同意按期交付房屋。无奈,申请人将此事投诉到呼市市长信箱,后转到市房产局处理。xxx年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针对被申请人的行为做出说明,确认申请人投诉情况属实,被申请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计算出申请人拆迁房屋价值83252元,申请人又支付现金33910元,相当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房屋价款117162元,依据《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承担一年的违约金即117162×5/10000×365=21382元。

房屋拆迁时间为xx年4月至今,已30个月,已逾期12个月,被申请人应支付过渡费8×30.05×12×2=5856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应向申请人交付某家园6号楼2单元3楼西户房屋一套;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382元(从xx年年11月1日起算,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过渡费5856元(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及相关费用。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六

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行政仲裁。

申请书。

内容仅供参考。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年7月生,xx县仁和镇阿峨村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县xx镇xx村人。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县仁和镇阿峨村人。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刘xx承包地归申请人所有;。

2、依法裁决申请人父亲生前向申请人要去种菜的现被申请人刘xx所占地块归申请人;。

3、依法裁决撤销申请人每年向被申请人刘xx所交纳200斤粮食。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第一次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分包到户,申请人所承包土地承包权土地证上户主为申请人。后来被申请人刘xx到外地当上门女婿,因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刘xx各承包一半,每年各向被申请人刘xx交100斤粮食,各种公粮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刘昌发承担。后来由于国家承包土地的政策发生变动,农民承包土地不但需交公粮,还要交承包费等各种费用,这使承包户的负担加重,被申请人刘xx不缴纳各种税费,于是村民委就按照承包土地证上的户主让申请人缴纳各种费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刘xx协商如何缴纳税费的问题,但被申请人刘xx不想管这些事,只要按照当初他离开村子时和申请人约定的每年给他100斤粮食就行了。之后被申请人刘xx的土地一直是申请人栽种,各种税费也一直是申请人承担。其中被申请人刘xx的一块承包地因离被申请人刘xx家近,而父亲与被申请人刘xx一起居住,被父亲拿去种菜。现由于国家对农业补贴费用越来越高,农村负担也减少了,两被申请人又开始打承包地的主意。20xx年父亲去逝后,申请人想要回父亲所拿去种的那块地,但被申请人刘xx不同意,经常来申请人家里闹,而被申请人刘xx也提出要把这几年国家所发的农村土地承包补贴金拿回去,并想把他的承包地拿回去。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刘xx已经外出当上门女婿,其户籍已经改变,已经丧失其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无权让申请人每年向其交纳200斤粮食,而其土地多年来一直由申请人栽种,各种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有权取得被申请人刘xx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父亲所种向申请人拿去的那块地本就属于被申请人刘xx的承包地,现父亲已经逝世,应该归属于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此特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x年1月25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承包证;。

3、申请人所缴纳各种税费的票据。

行政仲裁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目前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

合同。

纠纷,行政仲裁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因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x月4日出生,住xx市xx区x路。

被申请人:陕西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含光路。

法定代表人:xx。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1月1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x集团xx卡使用协议》。编号为x-fc0372的合同约定申请人一次性向被申请人支付50万元卡费,每三个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元,合同期限约定为1年。编号为x-fc0373的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50元卡费,合同期限为6个月,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6万元。两合同同时约定如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费用,超过七个工作日后,被申请人除应继续支付卡费和约定的免费消费额外,还需按应付款每日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向被申请人支付100万元卡费,但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不能向申请人退还卡费和约定的费用。x年1月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截止08年1月2日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本金及收益共计元,将该笔款作为本金从08年1月2日开始每月向申请人支付收益款元。并从x年7月开始对xx7年到期的本金进行偿还。

截止xx8年9月,被申请人共计向申请人支付了元收益款,现被申请人仍欠申请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申请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八

申诉人:

申诉人名称:_地址: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

住址:__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

工作单位:职务:____。

住址:__电话:____。

被诉人:

被诉人名称:_地址: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

案由: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0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

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5年2月20日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任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三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五条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六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章执行。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年7月生,xx县仁和镇阿峨村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县xx镇xx村人。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县仁和镇阿峨村人。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刘xx承包地归申请人所有;。

2、依法裁决申请人父亲生前向申请人要去种菜的现被申请人刘xx所占地块归申请人;。

3、依法裁决撤销申请人每年向被申请人刘xx所交纳200斤粮食。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第一次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分包到户,申请人所承包土地承包权土地证上户主为申请人。后来被申请人刘xx到外地当上门女婿,因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刘xx各承包一半,每年各向被申请人刘xx交100斤粮食,各种公粮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刘昌发承担。后来由于国家承包土地的政策发生变动,农民承包土地不但需交公粮,还要交承包费等各种费用,这使承包户的负担加重,被申请人刘xx不缴纳各种税费,于是村民委就按照承包土地证上的户主让申请人缴纳各种费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刘xx协商如何缴纳税费的问题,但被申请人刘xx不想管这些事,只要按照当初他离开村子时和申请人约定的`每年给他100斤粮食就行了。之后被申请人刘xx的土地一直是申请人栽种,各种税费也一直是申请人承担。其中被申请人刘xx的一块承包地因离被申请人刘xx家近,而父亲与被申请人刘xx一起居住,被父亲拿去种菜。现由于国家对农业补贴费用越来越高,农村负担也减少了,两被申请人又开始打承包地的主意。父亲去逝后,申请人想要回父亲所拿去种的那块地,但被申请人刘xx不同意,经常来申请人家里闹,而被申请人刘xx也提出要把这几年国家所发的农村土地承包补贴金拿回去,并想把他的承包地拿回去。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刘xx已经外出当上门女婿,其户籍已经改变,已经丧失其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无权让申请人每年向其交纳200斤粮食,而其土地多年来一直由申请人栽种,各种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有权取得被申请人刘xx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父亲所种向申请人拿去的那块地本就属于被申请人刘xx的承包地,现父亲已经逝世,应该归属于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此特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xxx年1月25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承包证;。

3、申请人所缴纳各种税费的票据。

相关知识。

行政仲裁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目前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仲裁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因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国____家具销售中心。

地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郑______职务:总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1.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货款______万美元;。

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家具生产机械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供给申请人该国产木制家具生产设备一套,申请人分别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收到设备之日支付被申请人该套设备款的60%和40%,共计___万美元。此后,双方各自分别履行了上述约定。

______年______月,申请人在对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后得知,该套生产设备的国际公平市场价格只有___余万美元,远远低于被申请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报价,遂委托北京迸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该套生产设备进行价值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套生产设备属于全新状态时的公平市场鉴定总金额为___万美元。被申请人在为申请人购买这套生产设备时索取的货款明显高于其实际价值。

为公平解决这套设备的款额问题,减少申请人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以友好的态度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在确保被申请人合法利润的前提下由被申请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货款,但被申请人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设备价款系双方约定的”为由予以拒绝。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双方共同订立:

2.生产设备明细表,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核查签收;。

3.生产设备付款单据,被申请人给付;。

4.鉴定证书,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供。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三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____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被申请人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20____年__月____日。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四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五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委托人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河北省xxx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邮编:xxx联系电话:xxx

本人xxxxx于20xx年3月12日与本案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xx———xxx合同编号:s2—2—xxxx下同。),本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开发区规划路南侧的“上上城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栋xx单元的xxx号房。在万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终迎来收房时刻,本人于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请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书,本人委托本案代理人于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却等来了不符合合同约定面积(约定面积81。1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及质量的商品房,被申请人要求本人依照实测面积补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据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定,本人无义务承担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导致无法及时,有效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仲裁庭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本案之

实际情况,对本人如下之请求给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验收商品房,待验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规定后,方履行支付相应款项之规定,要求流程明确,不模糊,收费项目明确,符合法律之规定。并要求被申请人不得懈怠,延误,故意拖延,不尽验收房配合等相关义务。

2、根据本案合同之约定,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对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承担双倍返还于本人,且产权归属于本人。即由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承担面积误差比7。775%中的4。775%误差比对应的3。88平方米的房价(单价*****元/平方米)双倍房价款:3。88平方米乘于****元/平方米(单价)乘于两倍,合计******元。并于本人验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项时冲抵。

3、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依据,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延迟交付,验收房的违约责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违约金:(首付款数+月供数)乘于33天乘于万分之一,合计*******元。

5、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因其无法交付验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误工费,合计:*****元。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流程及质量问题,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1、被申请人验收房流程规定:先进行房屋实测面积验收签字———》补交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商品房屋款项――》拿到相应材料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关流程――》拿到房屋钥匙实际勘测房屋面积及质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先交款后验收房屋,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相关约定,不符合商品房验收交付的约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约定面积为81。16平方米。而根据被申请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实际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实测面积多出6。31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7。775%之巨,根据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合同条款约定。但本案的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补足所有误差比面积总房价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担),否则不提供验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约定而不顾,于法不顾。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

3、被申请人无法正确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之依据。严重侵害了作为商品买受人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掩盖,混淆业主的建筑物的公摊所有权。

4、因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迟一个月多交付,约定交付日期为20xx年1月20日,实际通知验收房屋日期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严重的逾期交付行为,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相关约定,被申请方(出卖方)应按日向申请方(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一、被申请方人证:

二、申请方人证:

1、****单元的*****号房业主。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2、****单元的*****号房业主。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物证: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来源于双方合法,有效签署成立。该合同原件被申请人(出卖人)两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银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单复印件。于被申请人签发邮寄。

3、来源于被申请人财务部xxxxx签发。

根据本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仲裁条款,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六

仲裁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

地址:××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c职务: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纠纷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详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年××月××日××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县××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附:1.货物买卖合同1份;

2.质检报告1份;

3.本申请书副本×份。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七

除了和解、调解,仲裁也是解决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纠纷的有效方式。

一、仲裁的含义。

仲裁是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双方的纠纷交由中立的第三方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均产生拘束力裁决的活动。仲裁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二、仲裁协议及常见问题。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在内容上应当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机构。

选择仲裁机构是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我国当前仲裁机构数量众多,为了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及时和低成本的解决,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在仲裁协议中应当择优选定仲裁机构。双方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选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仲裁机构;二是优先考虑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城市仲裁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大城市交通便利,仲裁机构条件优越,经验丰富,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三是选择就近的仲裁机构,以便减少奔波,节省精力,降低成本。

(三)仲裁协议中常见问题的说明。

实践中,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仲裁协议有时因为存在瑕疵,导致双方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产生分歧,阻碍了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下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可能遇到的分歧进行解释说明:

4.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除外。

三、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争议发生后,投资者或期货公司申请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前述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在仲裁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投资者、期货公司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仲裁庭的组成。

申请受理后,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应当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投资者和期货公司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双方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投资者、期货公司。

选择仲裁员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既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也直接关系着仲裁案件能否公正、及时地予以解决,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对此不可掉以轻心。双方在选择仲裁员时,应当把握三条原则:一是选择熟悉期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仲裁员,二是避免选择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仲裁员,三是按照仲裁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仲裁员。

(三)开庭和裁决。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不开庭。在进行审理过程中,仲裁不公开进行,双方协议公开的,也可以公开进行。投资者或期货公司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开庭,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延期。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在仲裁过程中,投资者或期货公司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中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双方可以质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投资者、期货公司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投资者、期货公司的最后意见。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投资者、期货公司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2.裁决。

仲裁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投资者、期货公司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八

被申请人:_____姓名,民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____】第号仲裁裁决书;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____】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____】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xx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xx年4月3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xx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xx年5月直至现在20xx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行政仲裁申请书篇二十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本案申请人):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案由:房屋购销合同纠纷。

1.付清剩余工程款______万元;。

2.补付房屋调价款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求人与___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签订房屋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申请人将所建立于______区___路___号的______号楼______层至______层楼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售与___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每平方米______元,总售价______万元,自合同订立时起分三次付清。施工期间,由于市场建材价格大幅度上涨,_________市政府下达《______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价差调整的通知》,申请人根据此通知及实际施工情况,经市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将原订价调整至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申请人在房屋竣工并经市质检站验收合格后,通知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于合同中所约定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而_________对外贸易公司不同意上调房价,至今未付剩余工程款。

申请人认为,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大幅度上涨,致使房屋成本提高,这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由于无法致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据此,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评断,裁决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按上调后的价格付清剩余工程款_________万元,并补付房屋调价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此致

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市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